为加强和规范燕赵文化高等研究院研究项目管理,根据《河北大学燕赵文化高等研究院研究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现对申请延期的2020年研究项目组织结项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本次结项主要面向申请延期的2020年度重点项目、2020年度重大项目。
二、结项材料
(一)重大项目
1.项目结项审批表(附件1)
2.项目结项申报表(附件2)
3.项目任务合同书(将已签字的纸质版扫描)
4.项目成果佐证材料:已发表论文(PDF版)、已出版著作(封面、简介、目录、版权页等扫描件)交至高研院办公室(新区B4-101)留存(1份);若论文已录用未发表需提供录用通知,著作已签合同未出版需提供有效出版合同。
(二)重点项目
1.项目结项审批表(附件1)
2.项目结项申报表(附件2)
3.项目任务合同书(将已签字的纸质版扫描)
4.项目成果佐证材料:已发表论文(PDF版)、已出版著作(封面、简介、目录、版权页等扫描件),已出版成果交至高研院办公室(新区B4-101)留存(1份);若论文已录用未发表需提供录用通知,著作已签合同未出版需提供有效出版合同。
请于12月30日前将以上材料发送至邮箱:hbuyzwh@126.com
三、结项条件
(一)重大项目
理论研究型项目最终研究成果基本要求:高水平论文6篇,其中五类以上(含)论文1篇(五类论文按2篇计、四类以上(含)论文按4篇计,在学校认定的出版社出版的学术专著、资料集等可按四类论文计算)。应用型、基础资源型项目最终研究成果以项目合同书为准。
(二)重点项目
理论研究型项目最终研究成果基本要求:高水平论文3篇(五类论文按2篇计、四类以上(含)论文按4篇计,在学校认定的出版社出版的学术专著、资料集等可按四类论文计算)。应用型、基础资源型项目最终研究成果以项目合同书为准。
相关标准参见《河北大学教学与科研高端成果奖励办法》(社会科学论文部分)。
四、结项结果
1.根据学术委员会评审意见,结项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结项优秀团队或负责人可以优先申请燕赵文化高研院其他项目。项目验收不合格,除剩余经费不再划拨外,取消其后三年内项目申请资格。
2.项目申请撤项或经学术委员会评议撤项的,项目负责人需交回已使用经费,并取消其后三年内项目申请资格。
五、经费报销
(一)使用要求
接财务处通知,学校今年学科建设专项经费因学校有特殊重要安排已被提前列支完,重大项目、重点项目结项后,项目研究过程中实际支出的经费明年统一进行报销工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报销
1、经费使用人在学校网上报销系统进行报销事项填报,具体要求详见河北大学财务处网站。
2、项目负责人审核确认后在“验收人”一栏签字确认,如网上报销单据中没有“验收人”一栏,需在空白处签署意见并本人签名。
联系人:高晨曦(18832283391) 王凯(157203489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