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动态

关于组织开展研究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

添加时间:2023-11-29   浏览次数:次    【 】   打印   关闭窗口

为加强和规范燕赵文化高等研究院研究项目管理,根据《河北大学燕赵文化高等研究院研究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现对申请延期的2020年研究项目组织结项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本次结项主要面向申请延期的2020年度重点项目、2020年度重大项目。

二、结项材料

(一)重大项目

1.项目结项审批表(附件1)

2.项目结项申报表(附件2)

3.项目任务合同书(将已签字的纸质版扫描)

4.项目成果佐证材料:已发表论文(PDF版)、已出版著作(封面、简介、目录、版权页等扫描件)交至高研院办公室(新区B4-101)留存(1份);若论文已录用未发表需提供录用通知,著作已签合同未出版需提供有效出版合同。

(二)重点项目

1.项目结项审批表(附件1)

2.项目结项申报表(附件2)

3.项目任务合同书(将已签字的纸质版扫描)

4.项目成果佐证材料:已发表论文(PDF版)、已出版著作(封面、简介、目录、版权页等扫描件),已出版成果交至高研院办公室(新区B4-101)留存(1份);若论文已录用未发表需提供录用通知,著作已签合同未出版需提供有效出版合同。

请于12月30日前将以上材料发送至邮箱:hbuyzwh@126.com

三、结项条件

(一)重大项目

理论研究型项目最终研究成果基本要求:高水平论文6篇,其中五类以上(含)论文1篇(五类论文按2篇计、四类以上(含)论文按4篇计,在学校认定的出版社出版的学术专著、资料集等可按四类论文计算)。应用型、基础资源型项目最终研究成果以项目合同书为准。

(二)重点项目

理论研究型项目最终研究成果基本要求:高水平论文3篇(五类论文按2篇计、四类以上(含)论文按4篇计,在学校认定的出版社出版的学术专著、资料集等可按四类论文计算)。应用型、基础资源型项目最终研究成果以项目合同书为准。

相关标准参见《河北大学教学与科研高端成果奖励办法》(社会科学论文部分)。

四、结项结果

1.根据学术委员会评审意见,结项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结项优秀团队或负责人可以优先申请燕赵文化高研院其他项目。项目验收不合格,除剩余经费不再划拨外,取消其后三年内项目申请资格。

2.项目申请撤项或经学术委员会评议撤项的,项目负责人需交回已使用经费,并取消其后三年内项目申请资格。

五、经费报销

(一)使用要求

接财务处通知,学校今年学科建设专项经费因学校有特殊重要安排已被提前列支完,重大项目、重点项目结项后,项目研究过程中实际支出的经费明年统一进行报销工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报销

1、经费使用人在学校网上报销系统进行报销事项填报,具体要求详见河北大学财务处网站。

2、项目负责人审核确认后在“验收人”一栏签字确认,如网上报销单据中没有“验收人”一栏,需在空白处签署意见并本人签名。

联系人:高晨曦(18832283391) 王凯(157203489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