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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文化产业示范基地认定管理办法及评选标准》被文旅厅采纳

添加时间:2019-09-30   浏览次数:次    【 】   打印   关闭窗口

为助力文化产业发展,河北省文化产业发展研究中心首席专家杜浩教授编写的《河北省文化产业示范基地认定管理办法及评选标准》被文旅厅采纳。

为壮大文化产业市场主体,推动文化产业做大做强,促进文化产业转型升级,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研究制定了《河北省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创建管理办法》《河北省文化产业示范基地认定管理办法》,并印发相应通知,规范河北省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及示范基地的条件、申报、考核和相关管理工作。

规定指出,河北省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简称示范基地)是指在河北省内从事文化产业经营,具有明确的产业定位和成熟的运营模式,依托当地独特文化资源,通过创意转化、科技提升、产业融合和市场运作,提供满足群众需要的文化产品和服务,并居同行业领先地位,在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具有示范和引领作用的法人实体。

示范基地原则上每两年评选认定一次。入选基地将享受与之配套的相关优惠政策,并从中优先推荐创建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即日起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可根据要求向所在地市级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将依据专家评审意见,对申报园区和基地进行实地考察,最终评出符合条件的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并授予标牌和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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