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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赵文化高等研究院会议室使用规定

添加时间:2023-03-15   浏览次数:次    【 】   打印   关闭窗口

为规范燕赵文化高等研究院会议室的使用,加强对会议场所设施的管理维护,现对会议室的使用做以下规定,希望各单位认真遵照执行。

凡各单位组织活动需使用会议室,要遵守下列规定:

(1)使用前需提前一日报办公室审批,并填写《会议室使用申请表》,办理交接使用手续。

(2)活动组织部门负责维护所使用的会议室中的设施,不得擅自挪用会议室多媒体设备和桌椅等物品,如有损坏,相关当事人照价赔偿。

(3)活动组织部门在活动结束后,负责将会议室恢复原貌。

(4)活动结束后,要及时将钥匙交办公室,由办公室负责交接验收。

燕赵文化高等研究院

2023年3月15日